为加快推进感知体系的统筹规范建设,促进感知终端的共建共享,提升感知数据汇通共用水平,形成统筹规范、泛在有序的新型智慧城市感知体系,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感知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感知体系是实现城市管理"自动感知、快速反应、科学决策"的关键基础设施,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作为智慧城市的领军城市,我市感知体系初具规模,但仍存在底账不清、烟囱林立、数据孤岛、感知盲区等问题。随着我市大数据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加快建立底账清晰、全域覆盖、网络通畅、数据共享、智慧共用的智慧城市感知体系,把握城市脉搏、建立城市画像,形成广泛感知、综合感知、智慧感知的感知格局,对提升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型智慧城市感知体系的构成
新型智慧城市感知体系以标准规范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为保障,分为感知、网络、数据、应用四层。
感知层是利用射频识别读写器、传感器、卫星定位终端、图像采集设备等,对目标对象进行实时感知,监测城市脉搏,采集城市影像,及时获取各类感知信息。
网络层是利用政务感知网络(包含电子政务外网、政务物联数据专网、视频专网等)和公用感知网络(5G等移动公网和互联网)等,保障各类感知信息安全可靠传输。
数据层包含行业和市级两部分,行业部分主要汇聚汇通行业领域内感知数据;市级部分主要是依托市大数据平台实现全市感知数据的汇通共享。
应用层是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业务需求,对各类感知信息进行综合加工和智能分析,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精细化、智能化的服务。
三、感知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统建共用。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感知载体和感知终端部署规划设计,优化全市感知体系布局,科学有序开展建设。集约开展感知终端建设,加强全市感知终端分建统用,统筹共用感知网络、感知数据管理和Al分析能力,避免重复建设。问题导向,补齐短板。从解决城市治理的实际问题和需求最迫切的特定场景入手,开展感知体系设计和建设任务部署安排,补齐城市感知薄弱环节,瞄准城市安全运行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建设和完善一批城市感知示范工程。统筹管控,融合应用。规范感知终端编码,构建全市感知终端一套底账,统筹管控感知终端建设和应用;畅通感知数据联接渠道,促进感知数据按需共享,融合多源感知数据开展智能化综合分析应用。产服分离,汇聚汇通。各部门依职责开展感知设备部署、数据采集和数据使用工作,形成感知数据生产小循环。依托市大数据平台统筹建设感知数据服务库,实现全市核心感知数据汇聚、全量感知数据汇通,形成感知数据服务大循环。大小循环嵌套,数据一体联动,业务互不干扰。(二)总体目标围绕北京市大数据行动计划"四梁八柱深地基"总体规划,以物联感知为基础,数据创新为纽带,人工智能为驱动,实施"一个平台、一套台账",建立物联、数联、智联三联一体的新型智慧城市感知体系,支撑城市的智慧感知服务,辅助政用、民用、商用,成为全球超大城市感知体系的领先者。到"十四五"末期,建成全市感知终端"一套台账",实现感知终端的统筹管理和规范建设;实现城市感知网络的互联互通,打通感知数据的流转通道;推动感知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实现感知数据汇集汇通和共享应用;强化感知数据的人工智能分析,实现感知数据的智慧应用。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2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