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建筑最近几年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智能家居智能小区应用也越来越广泛,随着现代建筑水平的不断提高,计算机信息技术以及现代机械控制技术的持续发展,为现代智能建筑开发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内建筑智能化行业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目前各种技术、互联网思维、创新的运用模式等的影响,智能建筑行业发展到达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物联网技术及应用的发展,信息化、通信、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融合应用对建筑智能化行业的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深入。加之建筑智能化技术得到不断的推广,现代建筑正从单一的智能控制监控系统向基于开放通信协议的建筑电气设备综合应用的方向发展。想要做到真正的智能建筑乃至于智慧建筑,就要了解智能建筑的相关标准,今天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知识服务网汇总了大家关于智能建筑的热门问题,就智能建筑最新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进行详细标准解读。1智能建筑工程建设新目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特征的绿色建筑,是国家对建筑工程建设要求的基本导向,《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第1.0.3条明确规定了智能建筑建设应围绕这一目标,通过智能化技术与建筑技术的融合,从而促进对建筑综合性能的有效提升,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必须高度重视确立和注重运用智能科技对建筑工程主导方向一致性。2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技术路线新导向?在《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中第1.0.3条,具体明确地规定了建筑智能工程设计,应以应用功能为依据、运营规范为目标、技术适时为前提、经济合理为基础的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技术路线要求,这是指导我们确立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技术逻辑过程的验证方法。按照该《标准》明确要求的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技术逻辑的主线顺序,我们在工程设计时必须充分“着落”智能化系统运行时的使用、运营中的服务、运维中的管理等,应由此为基础出发点,采用可持续发展的通信、网络、控制、管理、服务等技术的整合,形成科学、合理、适应的智能建筑工程解决方案,同时应对工程建设成本的有效予以控制。3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总体新要求?《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第1.0.4条规定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应注重以智能化的科技功能与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综合技术功效互为对应,突现以科学、务实的技术理念指导工程设计行为的必要性,树立以可实现的智能化技术功效印证智能化应用功能的目标性。《标准》所要求的“适用性”,是强调系统配置与功能应用需求的互为对应的一致性,所采纳的技术方式和与时俱进的科技发展同步性。《标准》所要求的“开放性”,是突现智能化技术方式选配与功能拓展和技术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延续性,这就要求设计者工程设计经验沉淀和对未来发展洞察能力历练。《标准》所要求的“可维护性”,是明确要求在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完成后交付后,对建筑生命周期内不断提升智能化综合技术功效的持续完善和使之发挥更有效支撑作用的不断挖掘,因此,满足建筑智能系统工程交付后运维,也应作为建筑智能工程设计应用功能的基础需求依据之一。《标准》所要求的“可扩展性”,是体现智能建筑工程在现代建筑中科技内涵与时俱进的发展状况相对应的显著技术特征之一,因此体现工程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智能科技,将成为推动现代建筑工程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4智能科技与绿色建筑互为关联?《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以建筑智能工程建设围绕现代建筑建设主导方向要求的绿色建筑智能化的系统性概念深化:(1)智能建筑——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建筑”,基于建筑的测控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具有形成获取、处理、再生等运用建筑内外信息的“综合智能”,建立提供高效、舒适、便利和安全的功能环境;具有符合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及生态平衡需要的创造力。(2)绿色建筑——传承建筑现代功能的延续,是与建筑密切相关的人、建筑及环境三者高度协调的整合体,具有物类化生命体的感知、推理、判断和决策的“综合智能”,并能表现出良好生态节能行为体现的可持续性建筑。(3)智能科技——助推绿色建筑发展的持续动力,依托于现代信息科技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积极地推进人们对建筑创新科技应用的渐进认识及理性回归,更有效地提升绿色建筑汇聚生态人文和现代科技功效,并为人类未来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5智能建筑工程架构体系设计要求?智能建筑工程架构设计是以引入信息系统工程学技术逻辑为引伸展开的,因此以智能工程呈现信息化趋向的技术特征,智能化系统工程架构设计应成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基础工作环节。在《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第3章中,对建立智能化系统工程架构从设计等级、架构规划、系统配置分别提出规定,以突现智能工程围绕“建筑”之对象的物理整体性、应用功能性、内在关联性、技术系统性、构成结构性、设计过程相关性等技术特征要求,对各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需研究功能对象、研究业务应用、研究内在需求,研究相互关联,研究建设过程,从而形成合适、合理、可行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架构。工程设计者应归纳、提炼,逐步建立优化完善智能建筑工程建架构体系。6综合体建筑智能工程设计要求?依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第3.4.3条,综合体建筑智能工程设计,应以综合体建筑的业态形式、设计等级和架构规划为依据,按综合体建筑整体功能需求配置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系统,以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系统为支撑条件配置满足不同功能类别单体或局部建筑的信息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应用设施的智能化系统,应以各单体或局部建筑的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设施整合为条件,配置满足综合体建筑实施整体运营和全局性管理模式需求的信息化应用设施的智能化系统。综合体建筑智能工程设计要点包括基础设施“集约化”先行建设、公共服务“通用化”基础环境铺垫、共享资源“平台化”架构搭建、运营管理“整体化”规范推行、专业业务“定制化”保障供给等。7智能化集成系统设计要求依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第4.3节,智能化集成系统应成为智能建筑工程展现智能化信息合成应用和具有优化综合功效的支撑设施。系统应以建设绿色建筑的目标及满足建筑物自身的业务需求为依据,达到支撑建筑业务使用与保障建筑物内的智能化综合服务平台的应用功效,实现智能化集成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化管理及实施综合管理等功能。同时基于以建筑(单体建筑或综合体建筑)为工程建设范围的智能化集成系统,应承载起向上一层次(区域化、城市化)的各类信息化应用功能的关联作用。为适应“互联网+”发展,智能化集成系统,应成为以建筑(单体建筑或综合体建筑)为本地域向上一层次(区域化、城市化)信息化应用新格局状态下基础单元体的基础平台系统,该系统应具有对接智慧城市发展应用功能所需信息交互和协同共享的基础信息设施及数据应用交换基础条件。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要求?依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第4.6节,智能建筑工程公共安全系统应成为确保智能化系统工程建立建筑物安全运营环境整体化、体系化、专项化的重要防护设施,系统应实现以人为本、主动防范、应急响应、严实可靠要求,系统设计应以建筑内平面布局区域面覆盖化、安全监控管理层次化、防范方式合成构造立体化等体系化主动安防监管策略,对报警信息、视频图像、控制反馈等各类公共安全环境状态基础信息获取,宜采用多种感应技术互为合成的技术方式或智能型集成装置组合,突现与相关安全技防设施信息互为关联的综合技防功效。系统应具有形成与建筑物自身物理防范整合为一体化的安全技防保障。系统应适应实施公共安全防范整体化、系统化的大平台、大数据、大安防的技术防范系列化策略。9强制性条文4.6.6执行规定?《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第4.6.6条必须严格执行,在应急响应系统的技术说明文件及系统设计图中,应严格实施与(建筑的属地区域)上一级应急响应系统信息互联通信接口功能的具体规定;应落实通信接口的方式、通信线缆及管路的具体路经等;应符合工程审图环节对设计进行技术复核和技术认定的审查程序。10强制性条文4.7.6执行规定?《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第4.7.6条必须严格执行,在紧急广播系统备用电源容量计算说明文件中,应说明紧急广播系统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的核定须以“已通过审批的消防系统的疏散指示照明备用电源的容量”为依据;应核算紧急广播系统的备用电源容量应符合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照明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一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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