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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智慧农业中心建设

来源:智能建筑 时间:2022/11/9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智慧农业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ZZZB—(S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智慧农业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智慧农业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大会议室.03平方米,小会议室71.28平方米,二层智慧农业中心展厅.3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大会议室系统建设、小会议室系统建设、展厅系统建设。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后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伴随服务,完成招标人平台建设需求调研、软件开发规格说明书,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招标人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服务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联动调试等工作,直至能够满足设计及功能要求,投入正常运行并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及后期管理维修人员掌握设备的运行操作及保修期内的维保服务等,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平台建设部分:完成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平台建设相关内容的软件开发、系统对接调试,直至能够满足设计及功能要求,投入正常运行并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6质量要求:①工程设计部分:符合《智能化建筑设计标准》GB/T-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②工程施工部分: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要求,符合软件开发及平台建设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00万元(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至今)承担过一项电子与智能化万元及以上EPC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和财务亏损状况,提供近两年(—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公司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至投标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4项目经理要求:拟配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含2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5设计负责人要求:拟配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含2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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