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晚,蒙娜丽莎发布了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为碧桂园创投、萧华、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亿元,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万股。其中,碧桂园创投拟认购.万股,认购价格为18.43元/股,认购金额约为5亿元。
当天,碧桂园创投与蒙娜丽莎签署了《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蒙娜丽莎本次发行的股份,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碧桂园创投将持有蒙娜丽莎6.22%的股权,并将提名1位董事参与蒙娜丽莎的蒙娜丽莎治理工作。
年蒙娜丽莎供货给碧桂园的瓷砖约4.3亿元,年约3.7亿元。
蒙娜丽莎在公告中表示:面对未来更为激烈的竞争格局,想要确保公司整体战略顺利实施,必须充分利用融资平台获取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优质投资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在产业协同、合作研发、公司治理等方面做出优化,助力蒙娜丽莎把握发展机遇和战略实施。
战略合作方式
(1)碧桂园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投资入股蒙娜丽莎,成为蒙娜丽莎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同时,碧桂园将委派1名董事参与蒙娜丽莎的公司治理,并计划长期持有蒙娜丽莎股份,帮助蒙娜丽莎提升市场份额和公司内在价值;双方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价值增长。
(2)碧桂园所属企业在新产品开发、新应用场景等方面向蒙娜丽莎提出具体需求,蒙娜丽莎依靠自身资源进行研发、生产并供应对应的产品和服务,具体内容双方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约定。
(3)碧桂园所属企业在全国拥有众多地产开发项目,双方将在陶瓷砖、陶瓷大板、陶瓷岩板、陶瓷艺术、瓷砖胶等陶瓷建材和家居类产品进行长期供货合作。
战略合作领域
(1)公司治理领域:在碧桂园按照本协议约定认购并持有蒙娜丽莎股份后,碧桂园提名1名董事参与蒙娜丽莎的公司治理工作,蒙娜丽莎应依法履行相应董事选举程序。碧桂园将在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协助蒙娜丽莎完善公司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产品设计与研发领域:碧桂园所属企业向蒙娜丽莎提出产品在设计、功能、应用等方面的具体需求,蒙娜丽莎依靠其在建筑陶瓷领域的研发能力和实践经验,向碧桂园所属企业提供相对应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共同提升产品品质及品牌效应。
(3)产品销售领域:碧桂园所属企业指定蒙娜丽莎为碧桂园所属企业所开发项目的供应商,并由蒙娜丽莎按照碧桂园所属企业的要求供应建筑陶瓷等产品。蒙娜丽莎提供的产品需满足碧桂园所属企业及相关国家规范标准,价格公允,具体价格以双方另行签订的《战略采购框架协议》为准。
(4)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甲乙双方探寻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机会,未来进行建材家居领域的投资。
战略合作期限
战略合作的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后2年,战略合作期限届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
募资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将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年5月,蒙娜丽莎在广西藤县设立了2家全资子公司,计划分别用于实施“年产万平方米的高端智能建筑陶瓷生产项目”、“高端智能建筑陶瓷生产线配套工程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20亿元。该项目建成后,蒙娜丽莎将新增年产万平方米的先进产能,产能规模及先进性将得到大幅度提升。在此基础上,蒙娜丽莎先进生产能力、供货服务能力、成本控制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为后续深化与战略房地产客户的合作创造必要的先决条件和竞争优势。
截至年12月31日,广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4.69亿元,已完成基础工程和一期4条生产线的建设,后续工程及生产线的建设仍在按计划投入及建设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显著缓解广西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带来的资金压力,并有利于满足该项目投产后公司销规模快速增长所必要的营运资金需求。
持股变化
截至预案签署之日,萧华、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分别直接和间接持有31.56%、14.46%、9.86%、9.86%的股份,合计65.75%股权,而发行对象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蒙娜丽莎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本次发行不超过.万股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萧华、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蒙娜丽莎61.92%股权,发行对象碧桂园创投持有蒙娜丽莎6.22%股权。
据发行对象与蒙娜丽莎签署的认购协议,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注: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结果保留至个位数并向下取整)。
年计划现金分红1.4亿
据公告,蒙娜丽莎拟以年3月31日总股本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预计派发1.亿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蒙娜丽莎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模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自年12月28日起至年12月27日止,蒙娜丽莎总股本存在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而发生变动的可能性。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若蒙娜丽莎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单位:元
注: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蒙娜丽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此外,蒙娜丽莎还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蒙娜丽莎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蒙娜丽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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