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高昕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昕”)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余额: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其担保余额为5,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江苏如东的建筑门窗及幕墙生产基地项目顺利推进,打造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集建筑门窗幕墙研发生产、试验检测及产品展示为一体的智造中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高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高昕”)拟作为新增担保人,为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高昕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的万元存续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为满足江苏高昕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上海高昕拟为其向江苏银行申请的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5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对象江苏高昕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高昕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年3月10日以现场方式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年3月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健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高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为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高昕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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