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批划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合格条件
1)质量控制资料: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主控项目:抽查样本均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主控项目的规定。
3)一般项目: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存在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分项工程、子分部、分部工程验收
(1)分项工程验收各检验批部位、区段的质量均应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的规定。
(2)子分部工程验收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验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表lA-2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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