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总体方案阶段
1.1设计方自接受委托开始,与业主及其他设计单位/顾问单位做出联系及接触,以取得设计所需的信息及数据。
1.2对业主从有关政府部门及市政配套公司所提供的有关主要智能化系统部分的设计信息进行整理与合并。
1.3提供智能化设备所占空间、位置,各项系统的路线安排以及设备投资估算。
1.4确定智能化整体方案,以确保成本的有效性、施工/安装便捷性、系统的耐久性等等。
1.5针对各个弱电系统进行经济技术性分析,比选各种弱电技术,供建设单位参考。
1.6落实各智能化系统的设计意向,并取得业主的同意/认可。
1.7确定主要弱电系统机房位置及大小,提供智能化设备所占空间位置和主要预留管道的资料,以及荷载量等对建筑结构设计有影响的资料。
1.8呈交方案设计报告供业主审批。
1.9绘制智能化系统的方案设计图。
1.10参与方案审批会议,澄清各审批部门及市政配套公司所提出的意见,应要求提供相应修改。
第二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2.1根据业主已同意的智能化系统总体设计方案展开施工图设计
2.2提供智能化各应用系统设备配置系统图
2.3提供智能化系统平面及大样图
2.4提供智能化系统监控与信息点一览表
2.5提供智能化各应用系统设备配置数量及技术性能要求一览表
2.6提供智能化各应用系统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一览表
2.7施工图设计包括配合装饰施工图进行设计
2.8施工图设计成果要求如下:
a)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标明图纸内容、图号、图幅。
b)设计说明及图例。
设计说明按各智能化子系统分别叙述。应说明设计的依据、遵循的标准,各子系统功能及配置概况、各子系统施工要求、设备材料安装高度、与各专业配合条件、各施工需注意的主要事项、接地保护内容,注明图纸中有关特殊图形、图例说明,对非标准设备的订货说明。
c)系统图。
表现系统原理、系统主要设备配置和构成、系统设备供电方式、系统设备分布楼层或区域、设备间管路和线缆的规格、系统逻辑及连锁关系说明。对于楼宇自控系统,还需表现所监控的机电设备的工艺流程及监控点设置、监控点的类型(AI、AO、DI、DO)及供电等级、控制器的划分、相关的机电设备和电气控制箱编号等。
d)平面布置敷设图。
分层表现该层上智能化相关设备的位置、标高、安装方式,线槽、桥架和管路的规格、走向、标高和敷设方式,线缆的规格、走向,弱电井的位置及井内设备材料布置示意,控制室的位置。
e)弱电井、控制室布置平、剖面图。
表现弱电井内的设备、线槽、管路的布置,控制室内的操作台、显示屏、工作人员衣物柜的布置。明确弱电井内的电源要求、控制室内的装修要求和电源要求。由于弱电井内还有消防系统的设备,井内布置时需业主、监理、消防等相关方协商确定。
f)室外管线图。
标明室外弱电管线的敷设方式、埋设深度、线路坐标、架空线路高度、杆型、各种管线的规格型号,与其他管线平行和交叉的坐标、标高,与城市或园区管网的衔接位置。
g)设备配线连线图。
各系统外接线量复杂的设备需提供接线图,如楼字自控系统的控制器、门禁管理系统的控制器、停车管理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控制室内设备间连线。背景音乐控制室内设备间连线等等。外接线简单的可注明参见设备说明书,如摄像机、扬声器等的接线。
h)电气接口图。
表现楼宇自控系统与电气控制箱的接口方式。
i)安装大样图。
表现机房内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
j)智能化投资估算清单。
第三阶段招标文件编制阶段
3.1向业主建议招标策略、招标组合方案、智能化分包工作范围、各承包商的工作界面。对智能化设计及材料选用进口/中外合资或国产提供建议。
3.2编制各智能化系统的技术规格说明书供业主招标之用,包括技术要求、设备技术规格、功能额定容量、材料、结构及安装标准等技术标书文件;并提供符合设备技术规格之厂家/品牌(每类设备材料提供不少于3个厂家/品牌供业主方考虑)之相关资料及联系方式。
3.3协助招标代理单位(或造价咨询顾问)编制招标文件。对各智能化分包的责任范围及分工界面提供建议。
3.4根据施工图为基础,为各智能化系统和主要智能化设备编制中文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说明书,设定各项设备/材料的技术规格及系统的安装标准要求。
3.5按招标过程的需要,发放增补的招标文件,并向工料测量师提供此等增补招标文件。
第四阶段招投标阶段
4.1协助甲方编制招标计划表。
4.2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智能化系统的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4.3参与招标相关会议,包括出席技术标答疑会议
4.4审核回标文件,协助工料测量师编写投标分析报告书。协助建设单位或投资顾问签订合同书。
第五阶段施工配合阶段
5.1在智能化系统正式开工后,应建设方需要,派工程师到现场参与工地例会和视察,每月一次。巡视后提供智能化系统的工地巡视报告,向建设方汇报工地中出现的工艺、进度、施工质量、协调等各方面的技术问题,并提出建议的解决方案。
5.2按需要提供有关所需的额外资料给施工单位,指导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图深化出图工作。
5.3审核施工单位提供之深化施工图包括工艺图及控制线路图等、施工技术提议、设备材料送审单,以确保符合工程设计意向和技术规格要求。按需要向承包商提出意见。
5.4按需要与其他设计顾问协调,对建筑图内任何与智能化系统相关之设计协调问题做出解决。
5.5协助甲方、设计院及监理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5.6按要求出席项目阶段性工地巡查,以视察工程施工是否根据设计及技术规格执行。
5.7审核施工单位的建议和详细方案及进度表,对施工单位的现场核定单提供技术意见及协助有关部门要求的个别测试。进行跟进监督。
5.8如甲方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设计修改,智能化顾问需审核该设计修改相关的智能化调整工作,包括技术、造价及工期分析/报告。
5.9对施工中出现的智能化安装、设计问题须及时协助甲方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5.10参与项目智能化分项及整体工程的系统调试检测工作。
第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6.1智能化系统安装完成后,根据甲方通知出席有关的验收试验测试,以对各有关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规格,及安装和操作正常提出意见。
6.2向甲方提供验收报告,对操作性能结果与设计性能进行比较,并提出建议。
6.3与工地智能化监督人员协调,对于未能符合规格要求之安装,统一意见后,制定修改清单,指示承包商尽快更正。
6.4协助甲方检查及敦促施工单位提交所有合同要求的文件,包括整体竣工图纸、操作及维修手册、测试证明书等。协助投资顾问处理智能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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