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浙江兆晶半导体衬底智能制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标序号:号)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丽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浙江兆晶半导体衬底智能制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浙江兆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位于浙江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七路与金丽温高速交叉口西南侧,项目
总用地约63.9亩。拟新建主厂房、污水处理站、化学品库、动力车间等辅助设施,项目总
建筑面积约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浙江兆晶半导体衬底智能制造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浙江兆晶半导体衬底智能制造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设计行业
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
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
入,无在建工程;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
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
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
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
7、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
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8、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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