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十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要求,我局对河南十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年4月27日至年5月12日)。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年4月27日
资质审查意见
1、河南十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通过首次申请
河
南十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防水
防
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通
过首次申请
河
南十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种
工
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通过首次申请
2、河南岑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通过首次申请
河
南岑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消防
设
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通过首次申请
河
南岑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种
工
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通过首次申请
3、河南五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电力工程监理乙级
通过增项申报
河
南五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通信
工
程监理乙级通过增项申报
4、南阳创盛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通过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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