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自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前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
首次提出: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严格质量检测管理,按时足额支付检测费用,不得违规减少依法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项目和数量,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但当时只是一个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一个通知,不具备强制性。本次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颁布,具有强制约束力,也是控制性底线要求。
2、规范内容规范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规定: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质量验收、质量保修与维护。
施工检测质量控制,规定: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和数量应符合抽样检验要求。
(2)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3)检测机构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3、工程质量事故背后的启发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悲剧,往往都是触目惊心的。几条甚至几十条生命的逝去,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不仅如此还有几千万的经济损失等等。
强制性规范的出台实施,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有力保障。
只有建设单位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规范施工;监理单位合法有效监督;检测机构合理合规、真实有效进行检测。多方齐心协力,才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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